1092期學員學分證明可開始申請,相關規定如後:
一、學員上課缺席未超過該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者,始得申請。【如36小時缺課7小時(含)以內、54小時缺課10小時(含)以內】
二、欲申請學員請於110年1月17日(星期日)前填報完畢。
三、凡申請學員,請於1/17日後以班為單位或個人至社大校本部山頂國小(龜山區頂興路2號)領取。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eFSdiNxnAEyUJLI032klDPYshoVmonAaoguiSKZTRuZyVSuQ/viewfor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