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大公告
重申109秋季班退費規定
2020-09-29



109年秋季班退費規定如附件。

退選時間

退費標準

實際上課日至第十四日

退還全額學分費

第十五日起至第二十一日退選者

退還七成學分費

第二十二日起至全期三分之一退選者

退還一半學分費

逾全期三分之一退選者

不予退還

註:退選起算日自知會社大辦公室起並於六週內辦理完畢